近日,厦门市规划委副主任王唯山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由市规划委组织修编的《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已经基本完成,待市政府批准后就将正式出台。
厦门将全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专项规划》,到2020年,全市将在公交、客运、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2.96万个,同时还将积极推进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未来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截至今年5月,厦门市有新能源汽车2.26万辆,建设公交充电桩296个,建设公共充电桩1708个。
厦门市还将加快落实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王唯山说,未来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固定产权停车位应建设不低于20%的充电设施,相关要求将纳入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专项规划》指出,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一桩多车情况,将鼓励通过充电泊位分时共享等方式,满足多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对部分实施条件较为困难的居住区,将积极在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发展公用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或采用移动储能补电方案。另外,根据各区域特点,可在有条件的路边、高架桥下或桥孔下等布局公用充电设施,也可专位专用或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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